政策公告消息內容
標題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修正之規定市售食品標示含鮮乳字樣者請留意所使用之品名內容物等標示之一致性
公告起日
2026/05/04
公告截止日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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